各二级学院:
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退役军人部、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制定的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中“服兵役 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 ”的相关精神及省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相关工作要求,现就做好我校 2023 年我校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
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大学生服兵役学费补偿、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范围及标准
(一)学费补偿、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范围
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(以下简称入伍资助), 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、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,在入伍时 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 行代偿;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(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),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、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,实行学费减免;对退役后自主 就业,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
新生,实行学费减免。
(二)学费补偿、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
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、招收为士官、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 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、学费减免。学费补偿
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,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
贷款(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)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;
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,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。
学费补偿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,本专科生
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。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、代偿或减免。
二、退役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及标准
1.所有在校的退役士兵和退役复学学生均符合申报条件,资助
标准:1650 元/人/学期。
2.休学、退学等不在校学生不在资助范围。
3.属于建档立卡,且为退役士兵的贫困生不在申请退役学生国 家助学金的资助范围,需申请普通学生的国家助学金,且为最高等级
2150 元/人/学期。
4.二级学院填写《2023 年秋学期退役学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》。
三、材料报送
(一)应征入伍学生(含毕业生入伍)的学费补偿、贷款代偿
流程
1.打印表格
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,按要求填写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 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》,一式两份,双面打印,需学生本人签
字。
2.签字盖章
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》需加 盖学校财务处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及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
办公室公章。
3.递交纸质材料
(1)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》;
(2)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;
(3)完整的入伍批准书编号;
(4)学生本人身份证和建行卡(江苏省一类卡)复印在一张 A4
纸上,注明建行卡的开户行完整名称及完整地址;
(5)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。
4.填报电子材料
二级学院详细了解学生情况,准确填写《2023 年服兵役学生申
请学费补偿信息汇总表》。
(二)退役复学学生的申请减免学费流程
1.打印表格
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,按要求在线填写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
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》,一式两份,需学生本人签字。
2.签字盖章
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》需加 盖学校财务处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及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
办公室公章。
3.递交材料
(1)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》;
(2)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;
(3)退役证书复印件;
(4)完整的入伍批准书编号;
(5)学生本人身份证和建行卡(江苏省一类卡)复印在同一张
A4 纸上,注明建行卡的开户行完整名称及完整地址。
4.填报电子材料
二级学院详细了解学生情况,准确填写《2023 年服兵役学生申
请学费补偿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 1)。
(三)退役士兵的申请减免学费流程
1.二级学院提前摸排本学院退役士兵的人数、在校情况和已资
助情况,已资助完三年学费的不再进行资助;
2.非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不符合资助政策;
3.退役士兵的资助情况需提前与学生工作处对接无误后,再准
确填写《2023 年服兵役学生申请学费补偿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 1)
四、材料报送时间
各二级学院通知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, 由学生本人或亲属携带相关材料到二级学院审核,审核无误后填写《2023 年服兵役学生申
请学费补偿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 1)和《2023 年秋学期退役学生国家
助学金汇总表》(附件 2),连同相关材料统一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办理相关手续。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月 17日。
因近期入伍资助政策调整较为频繁,逾期未报送材料的 2023 年
将无法办理,责任自负。如有政策调整,学校另行通知。
康复医学院
2023 年 9 月 25日